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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艺术与设计实验教学中心被列为“上海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

发布时间:2013-06-18
      2013年5月20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发文正式同意将我校艺术与设计实验教学中心列为“上海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上海视觉艺术学院艺术与设计实验教学中心是一个具有公共属性的实践平台,总面积约二万四千平方米,拥有雕塑、陶瓷、玻璃、版画、雕塑、金属、综合材料、演艺、数码艺术等三十二个工作室以及多功能教室,各个工作室内配备了现代化专业设施。该艺术与设计实验教学中心面向全校师生开放,并实行“双轨制”教学,强调学生动手实践的能力,体现了我校的创新精神,更符合当代艺术教育的需求。